拆迁安置
我与妻子共同出资在妻子母亲的土地上修建房屋。第一幢己拆迁,等回迁
我与妻子共同出资在妻子母亲的土地上修建房屋。第一幢己拆迁,等回迁 我与妻子共同出资在妻子母亲的土地上修建房屋。第一幢己拆迁,等回迁,现回迁安置的户头写的是妻子母亲的姓名(根据村委以改造农村农业户口棚户区为由)。第二幢也是我夫妻二人共同出资在妻子父母的老屋基上修建的,居住中。没有任何手续。现在因妻子问题及妻子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为三份(妻子、妻子父母、我)各要一份。孩子抚养权我要。请问,妻子的要求合理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经法院调解,我和孩子能分得到多少房产?请给予解答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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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5-03-20 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