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投资公司捐款跑路,经侦大队要求退还员工上班期间的全部工资是否合理

投资公司捐款跑路,经侦大队要求退还员工上班期间的全部工资是否合理 2014年12月某某投资公司老板卷款跑路,后市民向经侦大队报案,截止到2015年3月,仍然没有抓捕到罪犯,现经侦大队要求所有之前公司员工退还所有的工资。我是当时2014年4月份入职到该公司,当时公司合法手续齐全,当地有关部门(打非办)也进行清查过,没有发现任何问题。直到12月份投资公司老板失联,我同时也作为被害人投了资,在抓捕罪犯未果的情况下,现接到经侦大队通知要求退还上班期间所有工资跟提成,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是否合理?(我个人认为员工上班期间的工资应属于劳动所得,并不能作为非法所得予以退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52810……(湖南-衡阳)
提问时间:2015-03-17 11:5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