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呢?谢谢律师解答
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呢?谢谢律师解答 2011年1月初的一天傍晚,我在单位工作,打扫卫生,倒污水时,由于天黑,水桶又重,被门口台阶上方一10多厘米粗、6米多长铁质凸起物绊倒,导致右侧面颊直接着地,受伤之后立即去往医院看急诊,后经医生诊断为:脑外伤神经反应,颌面及右肩部软组织损伤,右眼钝锉伤,右眼睑皮下瘀血,右眼结膜下出血,右眼视网膜震荡伤。(我们单位是一座商场大楼的底商,这个铁质长棍,是给我们这座大楼装修的施工方的,他们既没放警示标志,也没有灯光照明)。请问施工方应该如何赔付我的一切损失,单位给不给我算工伤呢? 后来,律师说:让我主张施工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请问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endy2……(北京)
提问时间:2011-01-24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