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东要提前收回租赁的店铺,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有胜诉可能吗?
房东要提前收回租赁的店铺,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有胜诉可能吗? 不好意思不知道我们这情况该算在哪种分类下...
租期还有两年,离下次房租支付时间还有一个多月,半个月前房东忽然过来说这房子的主人不是她,现在房子主人有事要回来住,让我们尽快搬走,因为搬到这里后生意不是很好,我们也愿意搬,并且不想去追究她说的房子主人是谁的问题,开始双方什么协议都没有,只是我们说会尽量去找房子,但两三个月内是不可能马上搬的,房东也没表现出什么,只说要尽快找房子,结果后来十几天内俩夫妻来催了五六次,不停暗示房子的主人是了不起的人物不会跟我们客气,我们如果能现在跟他解决最好,闹到房子主人出来就不能保证后果。(期间环卫不仅不把我们的垃圾收走,在我们把自己的垃圾丢到别的收集站后反而还拿了一些垃圾堆放在我们门口,邻居也跟着遭殃,去询问后得知是我们房东吩咐的..这段话没有录下来——我们的卫生管理费在缴纳水费的时候一起算了,但是店铺后面的小区管理硬要再收一次,我们这一排店铺都没人交),第三次过来的时候要把押金(即之前先支付的最后半年租金)还给我们,我们没收,跟她说补偿之类等房子找到了再说,她没说什么就走了。最后一次是两夫妻一起,过来的时候说是转告房子主人的话:如果在元宵前搬走会补偿我们千把块,元宵后就几百块。而我们上次交付的房租还可以让我们住到二月..于是我们说如果是这样的话暂时不用谈了,他就说我们纠缠,没有解决问题的想法,双方争辩了起来,到后面场面有点难看,听到我们说如果房子主人真的出面就马上告他妻子诈骗,因为这几年从来没有别人来过,签约跟每次租金都是他妻子来,收据都在,他就说反正他只是代理人,他们不算违约,就走了。签约当时刚好家里有事,合约写得很匆忙,后来发现漏了一点假如甲方违约的话要怎么办,当时没想到后来会这样,就没去更改了,我们估计房东就是看到这个漏洞后才会这么强硬。现在想请问,如果我们不搬,并且打官司的话,有胜诉可能吗?还想请问一下,如果到时候他不收房租然后以我们没按时缴纳租金违约为借口的话,我们能怎么应对?下面是我们签的合同。
协议
甲方xxx 身份证号码 XXXXXX
乙方XXX 身份证号码 XXXXXX
甲方将位于XX铺面租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金:第一至第三年每年XX元(大写)。第四至第五年每年XX元(大写)。二:租期:2008年X月X日至2013年X月X日共五年。
三.支付租金方式:签约之日支付最后半年及第一年上半年租金共xx元,以后每半年支付一次,即2009年3月1日.2009年9月1日.2010年3月1日.2010年9月1日,依此类推,乙方必需在上述时间前支付租金给甲方.
四.乙方租用甲方铺面只能经营茶叶,不得转作他用,也不得转租他人.乙方租用期间所发生费用包括装修,水电费,卫生费等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必需保证铺内设施完好,并不得对铺面格局进行大改动.确实需要,须征得甲方同意.租期满后,乙方室内原装修固定物包括窗,门,水,电,吊顶,隔板,墙,地板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六,乙方若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收回铺面并没收乙方最后半年租金.
七,租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用权利.但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八,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XXX 乙方签名:XX
签约时间:2008年X月X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临临(广东-揭阳)
提问时间:2011-01-24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