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胜诉?
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胜诉? 请各位好心人,专业人士帮帮忙!
事情是这样的:本人在今年五月份的时候,由于工作的业余时间挺无聊的,所以经常用手机跟QQ网友聊天.其中有一个很久没有联系的网友,在某天我在QQ上见到了她上网,她跟我认识了几年了,而我对她也有一点好感。我们之后经常用手机联系,而她也表达了对我的“好感”,而我们也不知不觉地成了“男女朋友”。她开始以邀请我陪她过生日为由,让我请假到山西玩几天,我出于工作的原因没有答应。后来我辞了我原来的工作,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但要过一个月才能正式上班。她因此趁机再次邀请我到山西玩,并说要我将其接回南方来一起生活。刚开始她跟我说的是她在山西太原卖衣服,后来我去了山西她说带我到忻州的一个朋友家玩几天。但去了那之后他们每天早上都带我到一个挺隐蔽的托儿所听他们所谓的“直销理论课”,下午也以各种理由带我去其它寝室领导那“谈心”。由于本人刚出来社会不久,对传销的危害也缺乏认识,而且那女的利用我跟她的男女朋友关系,再加上周围人的反复洗脑,我也加入了。但几天之后我才清醒地认识到那是一个传销组织,但那时钱已经交了。我在回南方之前强烈要求他们把我的钱退回来,并让我退出组织,他们以钱已经交到厂里,不能退货为由拒绝了我,并声称我回去了每个月的工资会让我那“女朋友”打到我的账号,并且如果那货生产出来后,我要求要货的话,会帮我寄到南方来。我也向当地的工商部门起诉过,可他们却说我没证据,很难受理。由于工作的缘故,我回到了南方。但当我回去之后,到了他们说的所谓的发工资的时间,他们却说我的工资必须让我自己回去拿,如果我不回去的话我一分钱也拿不到,并且取消我的资格,也就是说我交了钱,但什么也得不到,那女的还说她有权利取消我的资格,我听了就好笑。回去之后我也对自己受骗感到深深的懊恼,工作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我也因此加入到了反传销的行业,并且与他们说的与他们是合作关系的化妆品公司取得了联系。该厂称与他们任何关系都没有,他们的行为是诈骗行为,并且已向有关部门报了案,该案件正在调查之中。
我想请问一下各位:如果这个传销组织被捣毁了,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而且我也听说参与传销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我没有发展过一名下线,并且积极地加入到反传的行列,我将那女的告上法院能否胜诉,机会大吗?我应该怎么做最好呢?
请各位指点一下,小弟万分感激!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huanw……(广东)
提问时间:2008-09-11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