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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股骨颈骨折伤残及工伤什么做对受伤者有利

交通肇事致股骨颈骨折伤残及工伤什么做对受伤者有利 我是去年14年10月23日为公司去办事坐公司,下车时摔伤致股骨颈骨折(头下型),27日手术后11月份上旬出的院,现在家疗养呢,交通事故认定是公交公司负全责,工伤的申请,和认定也递交了,本来想这个月去做工伤的鉴定的,可有的人说不能太早做鉴定,还有的说应该早点做鉴定,想问一下各位职业律师或是有过处理此类,类似事件的专业人士,我到底应该什么时候做哪个鉴定才是对我这个受伤害方有利的,如果有利弊,麻烦大家告诉我一下,交通肇事的伤残及工伤的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对受伤害者有利我究竟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lyro……(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5-03-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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