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这个属于盗窃还是职务侵占!
这个属于盗窃还是职务侵占! 我在一家工厂里面担任提生管一职,也是负责厂里的一些生产安排,和一些生产所需物料的管控,在今年5月份和我们厂里的司机还有另外三名仓管员“厂里面的物料都是归他们所管”还有我们的老大“也就是我们部门的课长”,分了好几次把厂里的一些铜料拉出去卖了,价值在12.3万块。我在厂里的职务是可以把我们厂里的物料外发到其它加工厂加工的,让后这些拉出去的材料,是没有经过任何手续,我们就拉出去的,我想问一下,这样是属于盗窃还是职务侵占。
现在审计部门那边已经对我们的设案金额计算出来了,我所参与的是12万3千,因为其中有一个人的金额比较大,我也不清楚是多少,
还有就是,现在其中有几个个人的供词都说我是主犯,但是第一次提出来要拉材料出去卖的是他们其中、一个人,并且司机也是他安排的,并不是我去安排的,但有时候是我说拉出去,在他们包运输出去和卖的过程,我都没有参与过,都是由他们处理的现在我怀疑他们其中有两个人是串好供才去自首的,我现在想问的是,照这样的情况我是主犯吗,按照这个金额来判的话,会判多少年,我现在是怀服期间。
其中还有三个人没有来自首,我也有劝过他们过来自首,但对是他们不大想来,像这样的话,他们如果不来自首,也没有捉住,我们的案件会不会延迟审理。会对那三个没有归案的人也一起做判决吗?
如果他们是等我们经过法院宣判了过后才来自首的话,那样会不会给他们加重处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rry……(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1-01-22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