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各位律师您们好,我与一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去年五月到今年五月
各位律师您们好,我与一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去年五月到今年五月 各位律师您们好,我与一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去年五月到今年五月,上个月公司由于业务量减少为理由向我提出调离成都或者其他部门并且降低工资,被我拒绝,现在又说保留在原来的部门,但是工资必须降,理由又变成本人工作能力达不到公司标准要求,
签订的合同里面有一项是工作地点可能会变,企业可根据公司架构调整调离员工必须服从。
我要求公司出调整后的岗位和工资标准,公司回答说只能按照工作能力不达标降职降薪,而且还要在全公司通报本人工作能力不达标来逼我。
请问各位律师公司的做法是否违法,我该怎么维权,是否适合仲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03-11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