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离婚后户口没有迁走,土地被征用,我能有补偿吗

离婚后户口没有迁走,土地被征用,我能有补偿吗 我是2001年经法院离婚的,孩子跟我,我和孩子有户口,没有土地,因为当时是三十年不变,还有我离婚是只要了孩子,没有要房子。现在户口所在地被征用了,我和孩子能得那些赔偿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31636……(四川-内江)
提问时间:2015-03-08 19:4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