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后户口没迁走土地被征用能得到征地补偿款吗

离婚后户口没迁走土地被征用能得到征地补偿款吗 我和丈夫于2010年11月份协议离婚了并且领到了离婚证。协议如下:1子女抚养:女方未孕。2财产分割:电脑及摩托车归女方,其他财产归男方。3房产无房。4债务两万归男方偿还。5其他无。   现在我的土地被国家征用了,属于我的那份补偿款被男方取走,我去索要村支部和男方都已离婚协议上的财产分割中的其他财产归男方为理由拒不给付属于我的那份。请问:离婚后户口没迁走土地被征用能得到征地补偿款吗?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近海雪飞(辽宁)
提问时间:2012-03-15 21:5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