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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在饭店观看鱼时。被端汤的服务员烫伤,饭店老板说他们无责

女儿在饭店观看鱼时。被端汤的服务员烫伤,饭店老板说他们无责 2010.12.25日我们一家参加朋友的邀请到饭店吃饭,席间6岁的女儿说吃饱了到门口的养鱼池看看鱼。就在她离开席间大概5分钟就听到女儿惨烈的哭喊声。我们赶到时只看见女儿在鱼池边惊魂的哭喊,衣服被女儿脱掉了,地上未见碎碗片。当时饭店老板把我们送到了医院,口头承若会负一定责任。我们也没想到报案。去到市级烧伤医院,医生说烫得很深但面积不大不用住院。再说他们医院没有儿童病房,所以我们也没有住院。开好药后每天到当地县级医院换药。原以为医生说不住院伤情可能不大。与饭店也很熟悉想治好后,再与他协商让他们出一部分治疗费用。可一星期后女儿发高烧40度。我们住在乡下打车不方便,于是打电话让饭店老板送我们去医院。可饭店老板说没时间。一再要求下他把我们送到较近的医院门口就走了。去到急诊,医生说让我们赶快去市级医院住院。县级医院没有烧伤科。在医生的建议下我们自己打的去到市级妇幼医院。哪里的医生看了伤情责备我们怎么不早住院。还说小孩伤口很深可能要植皮。想到饭店对我们态度的改变,女儿的伤口感染。我老公第二天去到饭店找老板协商,可去到饭店才知到他们把我女儿出事地点的鱼池搬走了,布局全改变了。说没人烫伤我女儿,要我们去告他好了。说我们讹他们。说他们的布局一直没变过。第二次我又去了他一会儿说是我女儿自己烫到的。一会说是员工烫到的与他们老板无关。让我们找服务员陪偿。这次我录了音。他拿出2000说是端汤的员工给的。我还找了消协。但是他们不愿再拿出治疗费。后来老公再次找他们又给了5000元。说再不会出了。医生诊断女儿是深二度至三度伤。还会留下终生的疤痕。后续治疗费用也很大。如果服务员看到小孩能选择走另一条道或是叫一声小朋友让一让都不会烫到。女儿的描述说服务员没有叫她让开。女儿也没有跑动,只是站在那里看鱼看迷了。感觉有汤淋下来。我们到现场也没见到碎碗片。我只要求饭店写协议治疗费用各一半,饭店却不同意写。让我们走法律途径。要是他们不承认是在他那烫到的怎么办?他们把点菜去的布局改变了。把原来放鱼池的地方改成了烧汤的地点而且还是靠近大门口开放行的。还坚持不承认那里摆放过鱼池。他们这样做能减轻对我女儿造成伤害的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63439……(浙江)
提问时间:2011-01-18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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