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债务人当初以各种理由先后问债权人借钱33万。当时借款方式有借条、有汇款单

债务人当初以各种理由先后问债权人借钱33万。当时借款方式有借条、有汇款单 债务人当初以各种理由先后问债权人借钱33万。当时借款方式有借条、有汇款单。期间、债权人多次催讨对方还钱或者补写借条时都被债务人以各种借口推诿(债务人每次都是先答应还钱、到时又找借口拖欠)。近期再联系对方时、对方的手机号已成为空号。事后、债权人私下了解到:债务人多次找借口问债权人借钱时、已在家投资筹建工厂(有事实证据)…请问律师: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属于借贷式诈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5-03-01 18:15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