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调解谈判
南京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南京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我在南京一家单位上班,产假期间公司发了部分工资,现在生育津贴下来了,公司就按生育津贴给我补发了每月未发的工资,但是《职工生育保险条例》上说产假工资是以产前的每个月工资发放的,低于生育津贴的部分公司要补足。是不是这样啊
问题状态:
已关闭
提问人:Jinjia……(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5-03-01 10:28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北京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4个回复
石家庄市生育津贴是如何计算的?有月发放标准吗?
1个回复
你好,我休完产假由于家里没有人能帮忙照看孩子又继续请假了,现在生育津贴已经发放到公司
0个回复
女员工怀孕期间公司要求将所有员工关系转到劳务公司,这样对我休产假和生育津贴发放有影响吗?
6个回复
申请辞职,生育津贴能否正常发放
1个回复
产假结束后单位要求去外地上班,无法照顾孩子。单位是否违法,如果在哺乳期内,且在没有发放生育津贴,单位
4个回复
生育津贴的发放
0个回复
小学农村班主任津贴啥标准发放
0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