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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2008年,单位向职工借款,当时约定月息1分5,并写有借条,盖有公章。但是,2010年11月,单位说上级局让按月息1分支付利息,还本金。不同意的话:本息挂账,等有钱时再按银行同期利息结算。
  劳驾您指的我应如何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牛牛65(陕西-渭南)
提问时间:2011-01-17 20:5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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