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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2008年,单位向本人借款,并约定月息1分5,有借条,并盖有单位公章。但是,2010年,单位说上级主管局让按月息1分支付利息;不同意的话,本息挂账,等有钱时再按银行同期利息支付本息。 请问各位律师,我应如何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牛牛65(陕西-渭南)
提问时间:2011-01-17 20:3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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