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因劳动纠纷出现的民事讼诉案,单位提供一张纸质的表,说是劳动合同有效么。可以鉴定笔迹和签署的时间么?
因劳动纠纷出现的民事讼诉案,单位提供一张纸质的表,说是劳动合同有效么。可以鉴定笔迹和签署的时间么? 员工于2014年5月份入职,于2014年12月份被单位口头告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服,向仲裁提出申请(公司是在解除合同前一周,让员工签署了一张纸质的东西,有工作服,无工牌、无工资条,工资发放形式有时银行卡支付、有时发现金。。但从未签过字),劳动者要求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未足额支付的加班费及未提前告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开庭时,公司未出庭,未提供任何资料。仲裁裁决书下来。现企业到法院民事起诉了,申请驳回仲裁的判决。。认为劳动者无事实依据、无法律依据。且企业上呈的证据(企业做的工资标准及一张纸质的材料)劳动者不得知。
现提出问题:1)单位提供一张纸质的表,说是劳动合同有效么?2)员工可以鉴定笔迹和签署的时间么?3)员工无工资条依据,企业出具的有效么?4)是否有其他途径来监管企业的流水呢,例如税务局这口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lish……(天津-南开区)
提问时间:2015-02-27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