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多人共有房屋产权,房产证在一方名下,自写的协议是否有效?
多人共有房屋产权,房产证在一方名下,自写的协议是否有效? 房产由父母与两女儿共同支付首付,(两女儿均已婚)应父母已退休无法按揭,故产权立于一方女儿名下,每月按揭由两女儿共同承担。现欲立一协议,1、注明出资比例,说明该房产由三家共同拥有;2、在父母存续期间不得将房产转让,3、房产的处分权为三家共有;4、父母过世后,两女按实际出资比例享受该房产!不知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W2004(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1-01-17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