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未婚生子 男方遗弃女方 赔偿问题

未婚生子 男方遗弃女方 赔偿问题 男方自愿下聘礼后,与女方一起生活,女方要求办理结婚证,但男方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于办理,现在已经生了孩子,事实婚姻已存在,但是男方在此过程中打骂侮辱女方,并遗弃母子俩,对两母子不闻不问,生活费一分不给。
如果走法律程序到法院起诉,
1.女方除了要求取得抚养权和抚养费外,还能争取到哪些对女方有利的权益,如精神赔偿费等?
2.男方是否有权利要回彩礼?
注:孩子现在一周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nyuh……(福建-莆田)
提问时间:2015-02-23 19:4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