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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如何处理

本案件如何处理 李某被捕前系医院党委书记,为改善医院医疗条件,市政府特批1万平方米的土地用以盖新楼。院方将此事交由李某负责。不久,李某便代表院方与某公司达成协议,将该院500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以82.08万元价格转让给该公司。当双方办理资金转帐时,李某却将82.08万元转到朋友的帐户上,之后将巨款据为已有。其后几年中,每当院领导追问此事,李某就谎称公司不守信用迟迟没有付款。为掩人耳目,刻意制造了一系列伪证作为某公司未付款的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bszys……(湖北)
提问时间:2011-01-14 16:4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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