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待岗及赔偿问题)......................
劳动纠纷(待岗及赔偿问题)...................... 律师您好!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a印刷厂(国企,后边简称a)签的合同是从2005.9-2010.9,共五年。在2007年底,a的上级控股公司b轻工(印刷集团的上级,后边简称b)与东莞的一个私人企业《c集团》(后边简称c)合资合作,成立了d印刷有限公司,就是我现在工作的公司。他们合并合资是c出8000万的资金(核算52%股份),a出设备和场地(核算48%股份),然后a厂原来的员工以整体进入的方式,又和d签定了一份劳务协议书,协议有效期是2008.1.1-2009.12.31(和我与a的合同还有9个月的差),共两年。现在a还是单独存在的,只是不参与d的各项经营,只负责其他一些事。
现在又几个问题:
1、d现在要搬家,从西单搬到东北五环外,单位出来的政策是:a.跟随搬家的员工待遇不变b.不跟随搬家的员工待岗(每月最低生活标准570,上保险和公积金,直到协议到期为止)。我的想法是肯定不去,那么我想知道他的这个政策是不是合理?如果不合理我用什么办法能让他给我其他的补偿,然后跟我解除合同,说白了就是不合理的话,得到一笔再走。(因为在当初2007年底,合资前,有很多没有跟随整体进入的人员,有拿1年即14个月的工资解除合同的,有拿几年买断钱走人的,都不一样,我不知道是不是他们这个合资方式是不是有问题才会对提出异议的人员有更多的补助才和他们解除合同的,这个消息是绝对准确的,据说拿钱多的都是咨询过律师的)。
2、据c那边的一个总经理证实,在c与a合资时,c支付了一笔给每一位员工的补偿费用(忘了他说这个叫什么钱了)给b,但这个钱没有给我们,也根本不知道这个事,合理吗?是不是应该把钱给到员工这儿。
3、如果我在d待岗的时候,到另外一家公司工作,需要签合同,是不是我不能同时和a与另外的这个公司同时签两份(我估计肯定是不能,是吧,我想着拿这边的工资、保险、公积金,再在新公司拿一份钱)。如果不行,我就应该和d解除协议并与a解除合同再签,这就回到了第一个问题,我怎么样离开才对我最有利?
4、还有就是d的年终奖要一直到6月份才发,等于多压着半年,合理吗?有没有什么办法再走前要下来,据说3月份自动离职的几个人都没要到这个上一年的年终奖,好像协议里写着自动离职没有奖金,但我觉得这个事上一年的奖金,不应该说今年离职不发上一年的。
请律师大人帮我分析一下,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baobao……(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09-04-22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