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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

被人扎两刀,因为临时刀具出现问题,就破了点小口,但是对方伤人意图明显,算什么伤害?

被人扎两刀,因为临时刀具出现问题,就破了点小口,但是对方伤人意图明显,算什么伤害? 昨日晚,一个14周岁的小混混,用小刀扎我两刀,因为是冬天东北衣服厚,加上刀具小,肚子上就破了很小很小的口,基本啥事没有。他伤人意图明显。我报案了。我 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 是否构成  杀人未遂   我也研究下法律条文
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不论是否达到目的,即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行为人只要在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就构成本罪。
2)手段不能犯:包括使用的工具不能达到致死的效果,如A用木棒子不停打B的要害想要致B与死地,但是怎么打也打不死。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3)客观不能犯:就是客观方面让你达不到致死的效果。如A要杀死B但是B穿了防弹背心,A用尽了所有方法B都死不了。这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虽然没啥伤 但是他那算不算故意杀人未遂  如果不算 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笑而不语20……(辽宁-铁岭)
提问时间:2015-02-12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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