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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频繁对女童发送淫秽挑逗短信,属不属于猥亵儿童

频繁对女童发送淫秽挑逗短信,属不属于猥亵儿童 没有任何动作或视频裸聊行为,就是通过网络用言语频繁对女童发送淫秽挑逗信息,会不会构成猥亵儿童罪?还是最多属于治安处罚中的发送淫秽信息?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hangj……(上海)
提问时间:2015-02-07 15:05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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