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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以短信方式发送女方的裸照威胁恐吓,是否属于违法?

前夫以短信方式发送女方的裸照威胁恐吓,是否属于违法? 与前夫离婚后,他提出要单独与女方吃饭,(由于离婚原因是家庭暴力,所以女方不可能答应。)女方不同意,便发彩信威胁说如不同意则去女方的家附近张贴,还声称就是卖房卖车卖公司也要让女方家不得安宁等。当晚,女方父亲的车子便被砸坏。接着又威胁说“下一个便是你父亲的手脚”。我想咨询前夫这样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了违法犯罪?女方只有短信和彩信的证据能否报警立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ll317……(上海)
提问时间:2011-11-12 18:07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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