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这样的公示合法吗 ?肯请大家帮忙,只是希望能得到一个公平 ,公正的结果。让爸爸的付出得有应有的回报。
这样的公示合法吗 ?肯请大家帮忙,只是希望能得到一个公平 ,公正的结果。让爸爸的付出得有应有的回报。 下花园区人民政府
关于注销 支××,崔××林权证的通知
定方水乡人民政府:
你乡武家庄村村民支××,崔××二人与闫××关于林地纠纷一事,经区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将处理结果告知如下:
根据《退耕还林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七条“国家保护退耕还林者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自行退耕还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委托他人还林或者与他人合作还林的,退耕土地上的林木所有权由合同约定。”支××和崔××二人不是所退土地的承包经营人,也没有和闫××签订土地转包合同,
当时由于村委会误签了退耕还林合同,也就导致了发放林权证的错误,现在根据退耕还林条例将 支××编号为。。。。的林权证和崔××的编号为。。。的林权证注销 ,待三家解决清楚后再重新办理林权证。
注销 林权证 通知
2010年11月9日
( 加盖政府公章)
对方全家外出打工,把土地永久转包给我们,这样我爸爸才在地上种了树木,经过7.8年爸爸幸苦培育,树木终于长大,开始开花结果有收益了。就因为当时没有按照程序办理转包合同,没有把土地承包责任书改成我们自己的名字,对方借这个漏洞想把土地要回去,还不愿意合理赔偿我们树木款项。
村委会已经出示证明不是“ 误签”。
第一轮把我们告上法院,法院根据同一块土地同时拥有两份证书,一个是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证,一个是我们的 林权证 ,以及其他的证据链,驳回了对方的索要土地请求。
时隔1-2个月,林业局就公示了,要撤销 我们林权证的通知 ,不到一个月内 ,就下发了 注销 林权证的通知 。
而现在对方又把我们告上法院,我们该怎么办 ??肯请大家帮忙,只是希望能得到一个公平 ,公正的结果。让爸爸的付出得有应有的回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reede……(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1-01-11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