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初三学生在校期间,被宿舍玻璃割伤,脸部缝合20多针,留下疤痕,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给予什么样的补偿
初三学生在校期间,被宿舍玻璃割伤,脸部缝合20多针,留下疤痕,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给予什么样的补偿 小军,15岁初中寄宿同学,在校期间,舍友打闹将玻璃打碎,脸部被飞出的玻璃碎片割伤,同学家长及时将孩子送到医院救治,面部缝合20多针。事发后,学校老师从来没有过问过此时,小军家长去学校给孩子那复习资料,过问老师问什么事发后从来没有一句关心的话或者去家里看看孩子,更不用说陪床之类的了,想咨询一下,学校是不是对负有责任,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后期美容康复治疗费用应该由谁承担,还有就是家长顾虑小军伤好后去学校就读,老师刁难孩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yc_03……(山东-东营)
提问时间:2015-01-31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