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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于12月30日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表,说明上班上到1月31号为止

您好,本人于12月30日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表,说明上班上到1月31号为止 您好,本人于12月30日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表,说明上班上到1月31号为止,但公司压着不予批复,说要等他招到人才能批准我的离职,签的合同上有写明: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离职应当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请问 :1、我2月1号不去上班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2、公司不给办理离职,我到期交还完应交物品,自行离开,工资能不能全额要到?多久能拿到工资?需要通过哪些途径?准备什么资料?
               3、办理健康证的钱公司给报销了,我能不能要求拿回健康证?
               4、在职期间公司未给交社保,能否要求公司以现金的形式进行相应补偿?补偿金额如何算?

         感谢您看完内容,希望能得到您专业的解答,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5-01-30 00:3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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