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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他說2010年12月勞動法改了,現在1月份公司辞退我,但是不肯进行补偿,還要我写辞职报告

他說2010年12月勞動法改了,現在1月份公司辞退我,但是不肯进行补偿,還要我写辞职报告 2008年11月20日至2010月11日20日签订劳动合同入公司工作,,合同期滿2年又續簽2年即2010年12月.在今年1月份1月6日通知本人不适合该岗位为由辞退我。我可以要求公司给予何种赔偿?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自身的合法利益最大化.非常感谢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ousou(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1-07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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