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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去年我大姐家儿子随我五哥去新疆搞工程,而他主要是帮我五哥打理工地上的琐事,在8月份中旬于一他省青年发生口角之争,在对方依依不饶的大骂之中,我姐家儿子顺手拿起一铁器一扔,砸到对方头部,随后我五哥等人把对方送到医院进行手术.后来出院,据了解今年进行了第二次手术.在这之间进行协商国对方开口太大,一真拖到今年年初,在西安打工的他被当地民警拘捕后又转至新疆.至今未收到逮捕证.请问像这种案例会被判几年,我们应该采取哪些有利的办法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2329……(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1-01-05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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