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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继续用工。与昂要求续签,遭拒,人事主管说公司现在有官司,签不了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继续用工。与昂要求续签,遭拒,人事主管说公司现在有官司,签不了 我所在公司是一家合资公司,由本地的老板占股49%,广州方老板占股51%,去年控股方老板因违法被查,本地老板就与中航一家公司另外注册了一家公司,继续生产,但人马设备都是原来的。现在员工一大部分的合同都在去年到期,但公司拒不续签合同,说广州方老板那事法院没查完,签不了合同。但仍然用我们工作。我想请问律师:
1.公司所说的这种不续约继续用工情况,是法律允许的吗??
2.我们合同到期员工,是否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3.如果员工以此为由辞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炉钩子(吉林-四平)
提问时间:2015-01-18 21:4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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