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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高利贷追债,借款金额与实际到手金额不相符(可以理解为扣除手续费)

被高利贷追债,借款金额与实际到手金额不相符(可以理解为扣除手续费) 被高利贷追债,借款金额与实际到手金额不相符(可以理解为扣除手续费),但现被追讨借款金额并需支付逾期利息,法律是支持借款金额还是实际到手金额?另由于借款金额与实际到手金额不相符所以没有还款被起诉,请问法院会如何判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5-01-18 01:4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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