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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临时劳务散工在家门口被汽车撞伤,汽车逃逸,伤者找上前发生劳务关系的公司索要15万赔偿

临时劳务散工在家门口被汽车撞伤,汽车逃逸,伤者找上前发生劳务关系的公司索要15万赔偿 我公司是一家电器销售公司,位于董家塅高科园的仓库经常需要装卸工装卸空调。
装卸工赵某是在董家塅高科园长期帮各类仓库装卸货物的散工,属于谁家有事随时找他们完工立即支付薪水,没有与任何一家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前段时间,赵某在自己住所附近被汽车撞倒在地昏迷不醒,肇事司机逃逸而去,由于事发地点无监控摄像头无法找到逃逸司机,我方在赵某出事之后出于人道关怀已支付2万元医药费。
而赵某家属以在我公司装卸工作为由来到公司办公室并堵门要求赔偿15万元,我方认为实则无理要求,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走司法程序法院受理一般裁定方向及法律依据如何?

以下为详细情况: 
1.赵某出事前,我方与赵某已结清所有劳务费。
2.赵某并不是帮我们一家装卸,高科园株百仓库以及其他仓库有参与有装卸工作,只是我们工作机会较多,在我公司装卸时间较长(已有3~4年时间),但是赵某非我方长期固定装卸工,不存在电话邀约前来仓库装卸,只是货物来的时候,赵某在场,我方正好需要人手的时候才会请赵某进行装卸,并在装卸完成后支付薪水。
3.赵某并不是每天都在董家塅高科园仓库进行装卸,没有固定上班下班时间,个人行为支配没有任何单位可以约束,属于(来了有活干就干活,没有装卸货的时候就离开,或者与其他装卸工打牌,如果没有来就没有来,忙自己的事去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类型) 
4.出事地点并未可以判断为上班下班必经之路, 时间段也并不是正常下班高峰期,更何况赵某也没有固定上班下班这个说法,(事实上赵某出事当天是在仓库进行一单小货装卸后与仓管员结清一周所有费用后立即离开了物流园仓库),但是赵某家属一口咬定出事地点是回家必经路,时间也是从仓库回来路上,但是也拿不出任何事实证据证明。 
5.赵某仍在医院昏迷,当事人没有出庭能力。

内容比较多,请律师看完,谢谢!
我公司现在就是主张走司法程序,走劳动仲裁,如果是法院宣判需要付多少责任,赔多少款,都愿意承担。
劳动局仲裁罚款也愿意承担,但是赵某家属无理要求15万元赔偿实则无法理解,并且赵某家属对办公室骚扰堵门吵闹已经严重影响公司正常上下班以及业务工作开展,再出警之后赵某家属有选择来公司静坐等方式干扰公司正常运作,实属无奈也非常困扰,请求各位律师帮助! 
再次感谢!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ofeil(湖南-株洲)
提问时间:2015-01-14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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