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是否属于脑出血工伤
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是否属于脑出血工伤 我爸爸在12.25入职在宜家物业单位做保安的,在10天后(1月3)的晚上11点,还在上班期间(4-12点)突发性脑出血,巡逻时突然晕倒了被送去医院了。在几个小时候后马上就做手术,到现在1.12号还没有清醒,光是几天就已经用去了3万多医药费,我爸爸还没有跟单位签订合同,他的单位说只能从人道主义上赔偿我们3.4千块,但是这远远不够医药费,家里的环境很不好,而且爸爸之前一直没有购买社保,平时有一点的高血压但是一直有服药的习惯,现在我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沈小希(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5-01-12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