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职务侵占罪咨询。急急急!
职务侵占罪咨询。急急急! 我公司客户(外省)每年年尾应付给我公司货款,我公司当时在该客户驻地派驻的有业务人员,该业务人员利用我公司的管理漏洞,在客户给我方货款之后,象公司汇报说,客户因种种原因未支付该款项,因我公司本着相信自己员工的理念,也确实与客户没有进行及时的沟通,致使客户给我方的货款被该员工据为己有,目前,我公司发现这个情况了,因为时间跨度为2007年至2009年(该业务员多次这么做),我公司现在是否还能追究,如报案需提供什么材料可作为证据!立案的可能性大不大!
备注:另,该业务员在向客户收取货款时是拿着我方提供的发票来收取,客户可能当时只承认发票,故没有让我公司业务员写下收条,现在这个情况对我公司影响大不大?! 问题补充:目前我公司和客户都需提供什么材料可作为报案证据!(该员工已于2009年年初从我公司离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猪猪(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1-01-01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