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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我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我2007年7月进入一家保险公司,2009年9月离职,离职原因为公司未支付2009年3月、7月、8月工资,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交任何社会保险金。
2009年3月、7月、8月工资至今未发,与公司协商一直未果,现在我想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具体能申请什么补偿,大概能补偿多少?我想咨询一下,或者委托办理。
在我离职后,我去公司索要劳动报酬,公司未同意,公司未支付我工资的原因一直为:1。我未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2。我管理的单证一直未上交。(说明:单证当时是经我手从财务领出来的,我给了下面的出单人员,可是由于人员流动性大,单证有的已经找不到,公司规定,如果单证遗失可以登报声明作废,我至今未登报声明)
针对以上情况,我目前要是仲裁,能胜诉吗?有时效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nshch(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0-12-31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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