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八岁,中午在学校要去灶上打饭时,她在前面跑,从后面跑来一位同学撞了一下而摔倒
有责任
都有责任。
有责任的
你好,学校和那个孩子的家长都是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你好:建议起诉那个孩子的监护人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当然上述每一项赔偿项目都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否则法院不会支持的。
学校是有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