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法庭上各个当事人的位置分配
关于法庭上各个当事人的位置分配 甲乙丙说那人是同胞兄弟,其父母于2010年把闲置的私房租给了吴某夫妇居住,租期5年,每年租金4万元,年初支付。2013年前后,其父母相继去世,为立遗嘱。出租的房屋由三人继承。由于甲乙均有住房,而丙没有,三兄弟商定由丙管理房屋,2014年1月,丙做生意急需资金便把该房作价40万元卖给了丁,并办理过户手续。丁为了结婚,需要住房,同年3月,丙便告知吴某夫妇房已卖掉,要求其搬出。吴某拒绝搬出,并要求购买该房。甲乙得知此事,也向丁提出了异议。 我想请问律师,在这个案件中涉及到的当事人都应该在法庭上充当什么人,谁是原告?谁是被告?有没有第三人或者共同原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法学学生20……(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4-12-31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