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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小君是否有权要求其丈夫共同负责

小君是否有权要求其丈夫共同负责 有一女士名小君(化名)她丈夫因做生意缺乏资金,小君利用信用卡向招商银行借贷分期付款给她丈夫做生意,借贷时她丈夫还做了担保人.如今生意的好坏小君本人不知,夫妻感情又不合.目前已经三个月没有还贷连本带利共21000元人民币,.现在银行已经通知还贷并声明2009年4月16日前还贷,若再不还,将到法院起诉.而问题是小君无力还贷,她丈夫又不肯替还,还说和他无关.小君本想拿房产做抵押,可房子是她家公和她丈夫还有她丈夫的弟弟共有的.房产权是她家公的名义.小君本人现在是束手无策~到时输官司还交律师费,又是一笔费用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呆子看云(广东-汕尾)
提问时间:2009-04-13 21:5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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