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

文化局这样做合法吗

文化局这样做合法吗 文化局这样做合法吗
我有一家网吧,因家庭有具体困难,向文化局领导申请搬迁。领导签字为:“同意办理(和**网吧合伙经营)”盖了文化局的章。(注:**网吧没有手续,是一家黑网吧)我就搬迁了,同时我办理了工商执照,消防意见书,向公安局备了案,并向文化局许可科提出了现场勘测的申请,但文化局许可科不受理,就已没有现场勘测为由,通知电信断网了有2个多月,至今没有给我开网,使我没法营业,多次找文化局领导,始终没有解决。(没有与**网吧谈拢合伙经营)我现在应该咋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oguo……(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10-12-30 22:5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