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这样的招聘是否合法?
这样的招聘是否合法? 律师,你好..在网络找到的打字员兼职招聘,是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通过了解工作内容后需要先交纳100元的押金.然后再以保证作者权益为由再次需要交纳500元的保证金.然后说两天后发手写稿.到两天后来电说要交纳3000律师公正合约的费用.以上金额在签约后会全额退款.请问值得相信吗?请问这种行为合法吗?然后要求退款时,说公司规定不退还小额退款.需要我再汇400元凑够1000元才给予退款,.请问这样的规定又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cb3779(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0-12-27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