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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劳动纠纷和个人名誉权问题

关于劳动纠纷和个人名誉权问题 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公司这样做是合法的吗?
我本是公司总经理助理(工厂性质的公司),但因为最近公司很忙,于是前几天在产线帮忙(直到晚上9点钟,而且没有任何加班费)。公司这样做符合劳动法吗?
二、自己办理离职手续时公司并没有说是开除,但是在自己走后公司居然贴出自己作开除处理的通告,请问是否已经违法?是不是已经违背了自己的名誉权? 问题补充:
补充:因为是拿月薪,每周六、周日上班都没有加班费也是合理的吗?并且上班5个多月却没有签劳动合同。自己办理的离职手续是按照正常的公司流程(写辞职报告),并且在我离职手续办理好以后才贴出来我是被开除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45352……(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12-29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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