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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于2013年在我处借款五万元,并立了字据,但是字据上面写了每月三分的利息

我朋友于2013年在我处借款五万元,并立了字据,但是字据上面写了每月三分的利息 我朋友于2013年在我处借款五万元,并立了字据,但是字据上面写了每月三分的利息,已高于银行利率四倍,是否不受法律保护,他已拖欠十个月利息未还,能否要求在还本金的同时,把拖欠利息一并结清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鄂州)
提问时间:2014-12-25 23:5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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