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诉讼

人身伤害诉讼 2014.11.18日,我在前往公司途中经过公司车库出口时,不慎走到道闸边被下放的闸杆打伤,右边眉骨位置被划出约2MM宽,20MM长的伤口。闸杆是自动起放的,周边无任何提示标识及警示装置,闸杆端部出现破损,金属裸露在外(这是使我划伤我面部的主要原因),就此情况我即时找到物业,但物业拒不承认存在责任,我随后报警,警察存留的现场的视频监控录像。由于我要去处理伤口,警察当物业代表人员的面建议我次日去物业协商解决,但次日当我再次来到物业时,就此事无人接待协商,当我问到一位物业秩序部主管,那位主管声称物业对此不负责,有问题让我直接走司法程序。就以上情况,我想请问律师:1.如要对物业进行民事诉讼,物业存在哪些方面过错? 2.物业应承担哪些责任? 3.我在进行诉讼时要准备哪些材料? 敬请律师耐心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k1399……(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4-12-18 22:4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