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诉讼
人身伤害诉讼 2014.11.18日,我在前往公司途中经过公司车库出口时,不慎走到道闸边被下放的闸杆打伤,右边眉骨位置被划出约2MM宽,20MM长的伤口。闸杆是自动起放的,周边无任何提示标识及警示装置,闸杆端部出现破损,金属裸露在外(这是使我划伤我面部的主要原因),就此情况我即时找到物业,但物业拒不承认存在责任,我随后报警,警察存留的现场的视频监控录像。由于我要去处理伤口,警察当物业代表人员的面建议我次日去物业协商解决,但次日当我再次来到物业时,就此事无人接待协商,当我问到一位物业秩序部主管,那位主管声称物业对此不负责,有问题让我直接走司法程序。就以上情况,我想请问律师:1.如要对物业进行民事诉讼,物业存在哪些方面过错? 2.物业应承担哪些责任? 3.我在进行诉讼时要准备哪些材料? 敬请律师耐心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k1399……(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4-12-18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