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半年后男方家长要求女方退还结婚时的礼金
在诉讼实践中,只要双方曾经一起生活过了,就礼金退还请求不予支持。
您好,礼金不予退还。
根据根据山东省高院的会谈纪要的规定是可以的,但是法院怎么判就要看法院了,我办过的一个案子是支持了30%。这中间要看具体案情才能定,如果对方起诉的话,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按照婚姻法的解释,结婚时间较短,男方经济困难,离婚时女方酌情返还彩礼。如果男方不能证明经济困难,是不返还的。
男方有权利主张,但是想你所说的这种情况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您属于第三项的情况,除非男方能够证明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可以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