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后半年女方怀孕并得了尖锐湿疣,提出离婚(未办结婚证),女方要退还未花完的彩金吗?
婚后半年女方怀孕并得了尖锐湿疣,提出离婚(未办结婚证),女方要退还未花完的彩金吗? 女方结婚半年,怀孕四个月了,莫名其妙得了尖锐湿疣,情况挺严重。要治病必须要把孩子打掉。由于女方只与丈夫发生过关系,竟得了性病,很是苦恼,奇怪的是男的去查竟没有。不知道是潜伏期还是没感染上。女方要治病,要拿掉孩子,男方不同意,说没他们同意女方没资格打掉孩子。但是女方又担心病情恶化,其实女方已经想打掉孩子就和他分手,他们结婚至今没有结婚证。女的有孕一个月的时候男的就打过女的,结果闹的差点离婚,现在出现这种情况。女的更是坚决要和的分手。结婚时男方给女方40000元,都是经媒人之手给的,女方除掉买家具的费用还余15000元,存起来给女儿以备不时之需用。现在女方不再想和男方在一起生活了。请问如何离婚?
剩余的彩金需要归还男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hliuy……(安徽-亳州)
提问时间:2010-09-16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