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桐乡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桐乡市恒信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合同违约
桐乡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桐乡市恒信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合同违约 因为业务关系我给桐乡市恒信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推荐了2本监理工程师证书挂靠。当初签的包干价(包括监理工程师挂靠费和我的劳务费介绍费)合同是32000元一年推荐一个监理工程师,总共推荐了2个,监理工程师证书给他们公司用3年,总共费用每个人96000元。合同盖章是桐乡市恒信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名是法人冯荣明。这32000元包含监理师挂靠费以及我的代理费,这部分费用由我来支配这点冯总是知道的,合同规定这个公司见到证书支付5000元定金给到监理工程师本人,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公示下来支付剩下3年的总费用尾款91000元(96000-5000)元到我这边,我这边支付给监理工程师挂靠费,剩下的作为我的代理费介绍费。当初签定合同是桐乡市恒信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但是他们用证书用在了桐乡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当初他们用证书用另外一个也没有通知我,但是这两个公司法人都是同一个人冯总。现在这个公司冯总完全不按照当初的合同支付尾款91000元,说合同有出入(当初合同是他自己签的,现在确有问题。。。敢问合同有什么问题出入?),拒绝支付尾款,本来合同支付尾款的时间在2014年11月25号-28号之间,他们现在已经逾期了,合同中有逾期的条款。现在桐乡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桐乡市恒信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冯荣明拒绝支付剩下的款项182000元(32000*3*2-5000*2),因为涉及金额比较大,对方公司拒绝付款,我现在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ince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4-12-09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