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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合同违约?东莞市绿曼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合同违约?东莞市绿曼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合同违约?东莞市绿曼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有关商铺投标权转让合同违约发生的纠纷问题
我原来有某商铺的投标资格,因为投标的不确定性,再加上短期资金吃紧,将该投标权转让给A,双方签订投标委托合同,我收到款项10万元。揭标后发现以20万标底中标了,商铺的价值达到100万(可以卖100万)。中标后A要求我办理过户手续,但我觉得吃大亏了,相当于100万的商铺只卖了10万,因此我没有给他办理过户手续。

A依据合同向法院起诉我了,但是我在商家的《投标资格认定通知》里找到这一条:“13、认定资格的凭证(审核通知单、商位定位通知单等)禁止转让。”我认为商家的原意是投标权不得转让,所以我认为我们当时签订的投标权转让合同是无效的,是这样吗?我只要退还A付给我的10万元和投标金额20万就可以了是吗?

还有法院具体会怎么判呢?会要求我给他过户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msw21(北京)
提问时间:2010-11-12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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