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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没有去上班,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资么?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没有去上班,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资么? 我怀孕后上报公司,公司强制调岗我不同意公司也不给安排工作岗位,还说我是自动离职,期间也没有签订合同,购买社保,后来没办法我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保、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以及支付在怀孕期间产生的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仲裁裁定公司给我补缴社保,赔偿我双倍工资,但是驳回我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一条和支付怀孕期间产生费用这一条,说劳动关系一直是续存的,我没辞职证明、公司也没有开具辞退证明。所以我不明白这个劳动关系到底还存不存在,因为从6月份开始我就没有去上班了,原因是因为公司直接不给安排工作岗位。我想问如果劳动关系存在,我能不能要我6月分到哺乳期结束的工资,或者是在家待岗的工资?能要的话是重新申请仲裁还是直接按现在的裁决书申请执行。 至于支付生育保险费用这一条的驳回理由是由于没有产生实际的医疗费用所以驳回,我想问等我孩子出生后产生费用了可以回头找公司要这笔费用么?到时候是直接找公司要还是去申请仲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点点猫仔(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4-12-03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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