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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子女合法权利

超生子女合法权利 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是否有法律规定超生子女必须要年满十四周岁之后才能享受合法权利?我们村最近卖了一些土地,说是按人头分,但是却因为是未满十四岁的超生子女并且没有赶上当年的土地承包没有土地为由,而不享有这个权利,但是应该缴纳的社会抚养金几年前就交了,而且也有户口,请问在这样的条件之下,未满十四周岁的 超生子女是否有权利要求得到平等对待。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y1008……(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0-12-22 13:2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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