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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这种情况渎职罪成立吗

这种情况渎职罪成立吗 当事人依法应享受房改,规定面积以内的房价由单位负担,超出部分个人按市场价负担,但当时在购房期间由于单位资金不足,当事人从其他单位协调了部分款项用于缴纳其本人房改房单位负担部分的房款,该款项实为该单位应缴未缴或未来应缴当事人单位的款项,如罚没款,这种情况下渎职罪成立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duzhi(山东-滨州)
提问时间:2010-12-22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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