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打扰了,我想问1下,我和我老公感情不合分居9个月了,我要求离婚
协商或起诉。
你起诉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你可以向男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诉讼。